術後第49天是我第三次回診的時間,但這裡發生一件小插曲! 我真正的回診日期應該是第42天......是我把醫生的口誤聽成正確看診時間、附加自己沒有檢察預約單列印的日期,事後發現已經診療結束了 (崩潰啊......)
這番插曲讓我被宅爸罵翻了....但,誰知道.....我因為多了7天的在家練習時間,所以我去看診那天已經適應好了90度的踩踏......意外地發生了另一件超展開的劇情!!!
在診療間
「喔! 已經49天的休養了,妳應該可以走了吧?! 來,自己站起來!!!!然後走到我這裡來!!!!!」醫生說。
「蛤?? 現在嗎?」我驚恐地問。
緩緩地我站了起來,用自己的雙腳以一種沉穩的確定姿勢;然後我勇敢地踏了出去: 略略顫抖,但突然其來地力道讓我不由自主地由另一隻腳帶動下去又踏了第二步!! 正吃驚我怎麼可以時....琅嗆地第三、第四、第五步我走了出去,搖晃間我走出了診間後,陽光灑在身上我重生了!!!!!!
痾....好可惜那是電視上播的XD!!!!!!!好可惜沒發生在我身上XD!!!!!!!
倒帶一下。
真實情形是: 醫生叫我往前走的時候,我遲疑地不敢踩下去,醫生很"兇殘"地發落我「用力踏下去!不會斷的!!」 (挖列!) 我只發抖的踏了一步,立即被腳底的刺痛感彈了回來! 那一步根本不算一步,根本是用左腳跳一步的。(失落啊)
醫生坐回座位開始連珠炮向我們心裡建設並解說病情,完全沒準備要即刻開始練習走路的我們,當時陣陣驚嚇地被突如其來的爆炸性發言嚇得有點無語。總之重點結論如下:
**術後45天左右傷部已經癒合完全,除非跳躍、或劇烈運動,否則居家的活動都不會使他斷裂,能夠越早開始練習、甚至越早脫下護具、拐杖,就能夠越快恢復正常生活。
**因為長達49天的我都沒有活動,肌肉已經萎縮、沾黏情形嚴重,越要開始走動才能代謝掉肌肉沾黏。
**每日在家都要熱敷、拉筋、以球鞋著地練習行走、傷腳在階梯上尖點踩踏拉筋(不是在階梯上走動喔!!)
正是是是是、點頭點頭的我們,在問診的最後一刻又接到醫生一道指示!!!
「一個月後回診那天,妳要自己走進來,不准有輪椅、不准有拐杖等等,聽到嗎? 還有日本就照去啊,幹嘛退機票呢?」
超展開的一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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